◎資訊工程學系人工智慧碩士班 師資、修業規定和招生等資訊(自110學年度起)

目前師資:
 
    陳信希、傅立成、林智仁、林軒田、林守德、陳炳宇、郭大維、
    逄愛君、
施吉昇、陳縕儂、莊永裕、楊佳玲、洪士灝、吳家麟、歐陽彥正、
    傅揪善、劉邦鋒、張瑞峰、林    風、李允中、張智星、周承復、曾宇鳳、
    廖世偉、
徐宏民、薛智文、鄭卜壬、李明穗、陳彥仰、林忠緯、李彥寰、
    陳尚澤、陳祝嵩、
鄭文皇、巫芳璟、李濬屹、柯宗瑋 教授


 
   ※教授詳細研究領域請先參見:教師研究簡介(新生參考使用)


 
*  修業規定:(請依新生入學時公告之最新版本為準)
 

 
國立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人工智慧碩士班修業規定
 
 
指導教授規定:
(一)    指導教授須為人工智慧碩士班師資
(二)    在學第二學期結束前選定指導教授。
(三)    選定指導教授後,在學期間每學期繳交「指導教授同意書」。
(四)    變更指導教授需依照學校及本系相關規定辦理。
課程規定:
(一)    必修科目:  
1.  「碩士論文」,最後一學期必修。
2.  「專題研究」,畢業時至少通過二學期。
3.  「專題討論」,畢業時至少通過二學期。
4. 「人工智慧」與「機器學習」。
(二)    需修畢24學分(不包括碩士論文、專題研究及專題討論),其中須選修三門人工智慧領域課程,另外三門課程以資訊學群課程為原則,若非資訊學群課程須經審核,以方便學生為研究需要進行跨領域學習。
(三)    入學前已修過得抵免之課程,依照學校相關規定及程序申請抵免。
(四)    需補修學科於入學時由系方審定。若為大學部課程則不計入畢業學分。
(五) 必修科目之「專題研究」,除符合下列之一者外,在學期間每學期均應修習。
1.在學第一學期得免修。
2.如有特殊情形,經系主任核可者得免修。
學位考試依照學校相關規定辦理,惟須以人工智慧為主題撰寫碩士論文並經審核通過。
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本規定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。
 

110學年度以前入學舊生可以「機器學習」替代原必修課程「機器學習基石」】

 
*  招生資訊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