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立臺灣大學】函 主旨:有關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補助本校特殊教育學生之「學生助理人員服務費」﹑「課業輔導鐘點費」及「教材及耗材費」,請各系所轉知所屬特殊教育學生,並協助評估其需求及後續相關事宜,請查照。 2023-02-15 公文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