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博士班一、二年級學生 (各學院推薦1名)
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請領本獎學金:
-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。
- 以香港、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。
- 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。
-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。
※核給金額、年限:
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新臺幣四萬元,獎勵期間自入學當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(辦理提前入學者,自入學當年度二月一日起至第三年一月底止),至多獎勵三年;於三年內畢業者,獎勵至畢業當月止。
※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7/15(一)
※申請文件:
- 獎學金申請資料表
- 學生本人華南銀行、玉山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
- 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
- 博士就學計畫
-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,如:專題成果、期刊與會議論文、技術報告、專利、競賽獎項等。
※申請方式:
申請資料備齊後掃描為單一pdf檔,於公告收件時間內email予 yihsien@csie.ntu.edu.tw 。
來信主旨請註明:113學年度「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」申請─(姓名)
來信內容請列出有利於審查之資料為何,例如:
# 期刊論文?篇(第?作者)
# 會議論文?篇(第?作者)
# 專利?項
# XXX競賽第?名
# 會議海報*?口頭報告*?(第?作者)
★申請前請務必詳閱獎學金辦法 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