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立臺灣大學】 書函 主旨:為辦理114學年度本校講座教授遴聘事宜,請貴單位遴選合適人選,經院或同等級審議委員會通過後,填具「國立臺灣大學講座推薦表」,於114年3月31日(星期一)下午5時前將電子檔逕寄送秘書室,俾利彙整後提送本校講座審議委員會審議,請查照。 2024-12-25 李宜蓁 01130654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