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立臺灣大學】 書函 主旨:為辦理113學年度本校「拔萃學者」遴聘事宜,請貴單位遴選合適人選,填具國立臺灣大學「拔萃學者」推薦表,經院級或同等級會議審議通過後,於113年8月30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逕送秘書室,俾利彙整後提送本校拔萃學者審議委員會審議,請查照。 2024-07-23 李宜蓁 01130387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