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立臺灣大學】 書函 主旨:有關本校建教合作計畫項下學生兼任助理(勞僱型)及研究獎助生(學習型),應依規定報支薪酬及研究獎助金事宜,請轉知所屬並加強宣導確實依規定辦理。 2024-02-20 李宜蓁 01130075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