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宗旨:中央研究院錢故院長思亮博士,畢生致力於教育工作,捐贈國立台灣大學設置:「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」以資紀念。
二、對象: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(含碩一新生)之本籍生(不含延畢、休、退學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學生)。
三、名額:電資學院2名。
四、金額:每名每學年暫定新台幣3萬元整。
五、申請資格:凡持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積分GPA3.38 以上,無一科不及格,且無不良記錄者;如於本校就學期間曾獲獎者不得再申請。
六、繳交證件:
(1)本校一般用獎學金申請書1份。
(2)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及名次證明正本。
(3)歷年獎懲紀錄證明正本。
(4)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(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111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) 1份。
(5)全家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1份。
(6)同意切結書。
備註:獲得本獎學金學生,不得兼領其他公費、獎學金,以維本校績優學生普惠之宗旨;請於10月13日(星期五)前送系辦洪小姐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