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學金】財團法人健鼎關懷教育基金會獎學金(1/30前逕寄)

  • 2024-12-12
  • 周承滿
財團法人健鼎關懷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開始

    健鼎基金會2006年5月22日成立以來,致力協助家庭經濟弱勢之品學兼優學生就學,提供日常生活關懷及獎學金。
自2016年10月起,為擴展本會獎學金獎助對象,針對大學特定科系開放獎學金申請。


(一)獎學金申請資格
1.符合本會核定之大學特定科系在校學生。
2.家庭經濟弱勢學生,學期總平均達八十分或班排名前百分之二十,且品行優良由校方推薦之學生。
3.申請人於接受本會獎學金之後,非經本會同意不得再接受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助學金,若本會查證重覆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,本會將取消得獎資格。
4.本基金會董監事、主要捐助人及承辦人員之三等親內不得申請。


(二)申請程序
1.需符合獎學金申請資格,並填寫【健鼎基金會大學組獎學金申請表】。
2.檢附相關文件,於114年1月30日前(郵戳為憑)寄至【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9 號29 樓 健鼎基金會收】進行審查。
3.為促使奬助學金得獎名單之審核進度順利完成,若校方未能在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供當學期之成績單,則可先呈送前期之成績單做為審核依據。然經董事會審核通過後,僅將給予條件式錄取資格。惟待本會收到當期正式紙本成績單、並確認當期成績符合申請條件,始開始發放奬助學金。若之前有延誤未發放之獎助學金則一併補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