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第1學期「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研究提升計畫」續領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(7/31止)
本次申請案適用對象為:
(一)110學年度第2學期至112學年度第2學期獲補助之續領學生。
(二)108學年度第2學期至110學年度第1學期獲論文發表補助之續領學生。
申請文件及資訊請至研發處網站下載:
https://ord.ntu.edu.tw/w/ordntu/GW_20072012180521920
(路徑:研發處官網/補助獎項/校內外獎項補助/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)
申請者須符合並備妥規定文件,於7月31日(星期三)前依「電子化申請須知」繳交資料予系辦彙整。
112-2學期 為申領第六學期者須繳交研究進展報告及配合補助款明細。